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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上,其實無所謂嘅「買家市場」(Buyer’s Market)又或者「賣家市場」(Seller’s Market)。呢種講法我印象中亦好少係香港聽到;香港通常都會話「用家主導」「炒家主導」「投資者主導」。

畢竟,市場如果唔係同時都有供求,根本連成交都唔會出現;每一宗成交背後,都一定有「買家」(需求)同「賣家」(供應)。

當然,買賣雙方唔同嘅環境下,議價能力都有分別。究竟點解美國嘅市場會有呢種講法?

今集同場加映,講吓點解明明網上可以搵到樓盤,仍然要搵地產代理;除咗法律要求以外,我亦都分享一個自己親身中伏嘅經驗。

最後,歡迎各位加入新開嘅 WhatsApp 討論區,交流各地樓市資訊與投資經驗。同時,下一次節目我哋會深入探討有規模的資金同機構投資者吸納收租物業對市場產業鏈的影響,再下一集會講吓點樣揀一個幫到你嘅地產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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