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大多數人不知道的歷史.政治和經濟學 (Patr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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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想像,公元前三千年,在美索不達米亞的一個聚落,有群人圍在一起。有人將由羊踝骨雕琢而成的骰子捧在手心,閉上眼,低聲呢喃,然後將骰子擲到地上。
他們究竟是在玩什麼遊戲?又或者他們是在聚賭?
原來,他在問卜。
五千多年後,現代考古學家在伊拉克哈法耶(Khafajah)遺址發現了這批骨製骰子;它的存在比文字、政治制度以及我們今天所認識的任何一套宗教體系都早。在當時來說,骰子是一種技術,尤其是人類在面對不可知的命運時,透過機率嘗試解讀神明意旨的溝通工具。
在古希臘神話裡,宙斯(Zeus)、波塞冬(Poseidon)與黑帝斯(Hades)三兄弟,以擲骰子決定誰統治天空、誰掌管海洋、誰主宰冥界。在古代人的心目中,宇宙的秩序,源自一場賭局。希臘語中代表「正義」的字「dike」,正是擲骰子的動作;在古希臘人的宇宙觀裡,隨機不是混亂,而是最高形式的公正,因為骰子不收賄賂,不偏袒強者,不會因為你是誰而給你一個更好的結局。
幾千年後,鏡頭一轉到在香港地鐵放工的打工仔,手機螢幕的藍光映在他疲倦的臉上,打開馬會的應用程式,落注六合彩,因為下期又有過億的金多寶。這一刻,他在想像中,假如自己一注獨贏那過億的彩池,一半的錢用來買個豪宅單位。他自十歲起,就住在同一個公屋屋苑。廿幾年來,勤力讀書、工作。今年三十五歲的他,唯一的希望,就是一注獨贏。
然後,他閉上眼,繼續計劃他幻想中一注獨贏之後的生活。
一種行為,能橫跨每個文明、每種語言、每套道德體系,它必然觸及了人類某些最根本的東西。假如賭博只是一種簡單的娛樂,為甚麼它沒有像其他的娛樂一樣,隨著時代演進而消失?問題是,賭博從來不只是純粹的娛樂。
賭博到底是什麼?為甚麼社會上無力感最重的人,往往是賭局中輸得最慘?為甚麼歷史上每次禁賭,結果只會變成另一種形式的收割?
相傳,秦帝國滅亡後,楚漢相爭;劉邦要籌集軍費,本來打算向農民徵稅,但仍然未有真正統治實力的劉邦,又憑什麼去向農民徵稅?張良向劉邦獻計,以一種類似後世稱為「白鴿票」的遊戲,為劉邦賺到一筆資金。這種制度一直維持下去,甚至漢初的長城建設,部分也是來自賭博收益。
同一時期的歐洲,也出現關於賭博的社會矛盾。人類文明中,最初針對私人賭博的法律,包括古埃及對惡性賭徒的懲罰:強制勞役,甚至死刑。羅馬帝國第一個君主奧古斯都(Augustus)頒佈法律,把合法賭博限制在年底農神節(Saturnalia)的一週。
雖然有些社會全面禁賭,有些卻由掌權的人開賭,但沒有一個地方,是完全容許有自由賭博,尤其是有組織的賭博活動。普遍都是禁止私人開賭,而且在表面包裝了最少四重道德語言:
一,是生產力的影響:在農業、手工業社會,一般人沉迷賭博,等於荒廢農地,鬆弛軍備。
二,就是賭博衍生出的欺詐。賭場不論莊閒,都有老千;老千製造糾紛和矛盾。
三,賭會令人傾家蕩產:其實古代的統治者亦早已觀察到,失控的賭博迅速導致部分自耕農負債、失去田地,甚至最終要賣身為奴。奴隸是地主控制的資產,但對於最高統治者而言,既不可以在戰爭時徵召入伍,又不會向中央繳稅,更容易成為地方土豪坐大的力量。
四,開賭的場所,亦往往聚集各種品流複雜的人;伴隨而來的是酗酒、賣淫和非法聚眾等問題,也是統治階層擔心由社會底層累積而起的不受控力量。
所以,世界各地的文明,由最初的發展階段,就已經將賭博定性為不道德的行為;從《摩訶婆羅多》(Mahabharata)指骰子帶來滅族之禍,到伊斯蘭教法將賭博列為「撒旦之行」,再到清教徒咒罵賭博是不勞而獲,這些宗教和道德語言,其實也是在反映世俗的統治階層的取態。
不過,在這些道德的論述以外,賭博活動不但沒有減少,而且變成了社會制度的一部分。
當執政者缺財,其中一個最重要的財源,就是賭。除了以上提到漢初的例子,很少人知道,哈佛大學(1636年)、耶魯大學(1701年)和哥倫比亞大學(1754年)的早期建設,部分資金來自殖民地政府發行的彩票。美國在立國之前,就已經用國家彩票籌集公共資金。獨立戰爭期間,大陸議會以彩票為革命軍隊籌款。就連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本人,也曾親自主持籌辦彩票。
甚至在立國後,美國在南北戰爭結束後的重建時期(Reconstruction Era),南方各州因面臨著財困,又再故技重施。路易斯安那州在 1868 年將賭權授予路易斯安那彩票公司(Louisiana Lottery Company),合法壟斷州內彩票業務。
接下來,是一部個權力腐化的教科書案例。
路易斯安那彩票公司在接下來的二十多年間,成為美國歷史上權力最大的私人企業之一。它賄賂州議員,控制地方報章,透過聯邦郵政系統向全國售票,它的影響力觸及美國整個社會的每個神經末梢,利潤之豐厚,讓股東每年獲得高達四倍的本金回報,無錯,是四倍。
1890年,聯邦政府通過《反彩票法》(Anti-Lottery Act),禁止彩票材料透過郵政系統流通。到1895年,路易斯安那彩票公司的特許權終止,美國才進入史上第一次全國性的禁賭浪潮。到二十世紀初,幾乎所有州的彩票都被明令禁止。
心水清的讀者可能都聯想到,禁賭和禁酒都是同一個時代的產物。無論是禁賭抑或禁酒,都沒有真正消滅賭博的需求,反而助長了在禁酒令時代的地下網絡中崛起的非法賭場;本來是零散的非法活動,尤其是由新移民組成的有組織犯罪,漸漸填補了這個市場真空。因為各種禁令製造的地下賭博黑市,規模長期維持在每年數千億美元。
1983年,美國監管經濟學家布魯斯·揚德爾(Bruce Yandle)在一篇影響深遠的論文提出了一個極具諷刺意味的經濟學概念:「走私者與浸信會會徒」(Bootlegger-and-Baptist);話說在美國南方州份,每當有人提出要在星期日禁止酒類銷售,總會有兩種完全不同的聲音就會異口同聲地表示支持:一邊是在南方勢力極大的浸信會教徒,另一邊卻是在黑市賣私酒的走私者(Bootlegger)。兩種聲音,兩種動機;這個聯盟甚至不需要雙方有任何接觸、溝通或默契,他們各自為自己的理由行動,卻共同維持了同一個制度。
更重要是,這個結構之所以如此穩固,因為它在道德上幾乎無懈可擊。在道德低地的走私者,則在幕後默默地等待收成。
在賭博政策的歷史上,最經典的個案是已故賭業大亨阿德爾森(Sheldon Adelson)資助「停止網上賭博聯盟」(Coalition to Stop Internet Gambling,CSIG)的故事。
香港人對阿德爾森應該不會陌生。廿多年前澳門開放賭權,阿德爾森的拉斯維加斯金沙集團(Las Vegas Sands Corp)也是濠賭概念股之一。阿德爾森本人也是廿一世紀初全球最富有的人之一,身家高峰時超過四百億美元。
2011年之後,由司法部主動提出放寬跨州的網上賭博,只限制體育競技的賭博,但容許其他形式的網上賭博,美國各州開始認真討論網上賭博合法化;原因,你懂的。
阿德爾森在這個時候,公開反對網上賭博的合法化;他支持的 CSIG 花費了數千萬美元在華盛頓遊說,推動「恢復美國電信法」(Restoration of America's Wire Act,RAWA)的聯邦法例,試圖在聯邦政府層面封禁網絡賭博。
與此同時,他向宗教和保守主義組織包括:美國家庭協會(American Family Association)、家庭研究委員會(Family Research Council)、福音派全國聯盟(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vangelicals)等提供了大量資金支持,在宗教和道德的語境下試圍影響政策轉向。
阿德爾森甚至站到台前反對,而他所持的理由是:網上賭博對青少年危害深遠,讓人可以躲在家中不被察覺地沉溺其中,是現代社會最危險的成癮威脅之一。他在多份報章撰文,接受採訪時義正辭嚴,儼然是一個憂國憂民的社會衛士,而不是一個賭業大亨。
阿德爾森自己的商業王國,建立在一個非常特定的體驗模型上:必須讓賭客親身到他的賭場,消費他的酒店、餐廳、娛樂表演。一旦網上賭博合法化,直接威脅到阿德爾森的生意模式以及多年來投入的資本。再者,在這場競爭他亦未必能贏得過競爭對手。
因此,他用最廉宜的方式去保護自己的壟斷。然而,他並沒有成功阻止美國網上賭博的全面擴張。2018 年美國最高法院推翻「專業及業餘體育保護法」(Professional and Amateur Sports Protection Act ,PASPA) ,各州政府相繼將體育博彩合法化。
賭癮
究竟,阿德爾森說青年人容易因網上賭博而成為病態賭徒,究竟這個講法有沒有道理?
2025年,《大西洋月刊》(The Atlantic)的資深記者科平斯(McKay Coppins)得到一項不尋常的委託:雜誌給他一萬美元,讓他在整個 NFL 球季期間下注,輸了一切損失由雜誌承擔,若果有贏則雙方平分。但科平斯是虔誠的摩門教徒,而教義明確禁止賭博;所以他在接下這份差事前,諮詢了他的主教,確認這是「工作」,不違反他的信仰戒律,才答應編輯。
對於一個完全沒有賭博習慣、也沒有賭博動機的中年記者,用自己做了一次社會實驗。
結果幾乎令他自己都感到驚恐。
幾個星期內,他開始發現自己深夜躺在床上刷賭博app,在淋浴時聽賭博播客,同時在手機上追蹤多場比賽。他的太太說他成癮了;他的編輯擔心他的精神狀態。當一場賭局因為某個球員的失誤而輸掉,他發現自己對那個素不相識的運動員產生了強烈的憎恨情緒;那種情緒的強度,令他感到陌生和不安。到了 2026 年超級碗(每年美式足球兩大聯賽的兩強最後對戰),他已經虧掉了九千八百九十一美元,幾乎是全部的一萬元。他把這段經歷寫成了《大西洋月刊》2026年4月的封面故事:〈廢柴自白:我當頹廢賭徒的這一年〉(Sucker: My Year as a Degenerate Gambler)。
實驗重點不在於他輸了多少錢,而在於賭癮中毒的速度。對一個沒有賭博習慣、沒有財務壓力、在最安全條件下進行的實驗,在幾星期內就讓他的睡眠習慣、情緒管理和家庭關係發生了可見的扭曲。科平斯具備大多數賭徒沒有的自我保護機制:知識、自覺、財務緩衝、以及一個設計好的退出點。可想而知,那些在自然環境中的賭徒假如中了賭癮,問題可以有多嚴重。
根據哈佛附屬的《刺針》委員會研究發現,五分之一的青少年曾在研究前的一年內賭博,其中26% 有明顯成癮的風險,比例顯著高於成年人。由於青少年控制衝動的前額葉仍在發育,這亦讓他們成為設計精良的賭博產品最脆弱的目標。另外,亦有研究指,有些人的多巴胺受體基因的遺傳變異,使他們天生對不確定性的刺激更敏感;其他前額葉執行功能較弱的人,例如ADHD群體,也明顯有更高的風險。長期處於慢性壓力和負面情緒狀態的人,亦傾向以賭博作為逃避機制。
不過,從演化學的自然選擇理論來看,假如賭博對個體有害,過去幾千年的人類歷史,應該早就將這些基因淘汰。但從觀察見到,賭博不但沒有被篩選掉,反而在每個社會中的問題似乎越來越嚴重;請注意,我在這裡想講的,不是道德問題,而是生物學問題。
在人類大腦深處,有一條叫「中腦邊緣多巴胺通路」(Mesolimbic Dopamine Pathway)的神經回路裡。這條通路負責調節人類最基本的生存行為:進食、繁殖、趨吉避凶。當它被激活,大腦便釋放多巴胺(Dopamine),會產生強烈的愉悅感和動力。但多巴胺並不只是「快樂」的化學物質——更準確的說法是,它是大腦的「聚光燈」,告訴你「現在發生的事情,對你的生存非常重要,請全神貫注」。
賭博,騎劫了這個原本用來幫助我們生存的系統。
有腦神經科學的研究人用「正子放射斷層掃描」(PET scan)做了一系列實驗,發現當人遇到 50:50 機會率的事件時,大腦亦會釋放最多的多巴胺。要留意,大腦釋放多巴胺,不是在贏錢的那一刻,而是在等待結果的時候。假如是明知很大機會會發生又或者發生機會很低的事,多巴胺的分泌又會相對低一些。
很多人成為賭徒,不是因為貪婪,而是愛上背後那種不確定性帶來的快感。
為甚麼賭徒在輸錢後,還是繼續賭?這是因為他們的大腦,在輸錢的過程中,被那持續的不確定性一直刺激,就像過山車最令人心跳加速的,不是最後的急墜,而是令人窒息的那段緩緩攀升。
賭,還有另一個更精妙的設計,就是「差點贏到」(Near-Miss)效應。神經影像研究顯示,當一個人「差點贏到」——例如老虎機轉出兩個相同符號而第三個差一格——大腦的反應幾乎與真正贏到一樣;大腦將「差點成功」解讀為「策略正確,繼續嘗試」。對原始人來說,這種心態是重要的學習機制:「差一點就射中獵物,再試!」現代的電子老虎機、手機賭博程式、推銀機、夾公仔機、手機遊戲中抽寶盒等等,統統都被設計成「差點贏到」。遊戲設計師刻意將兩個中獎符號排列在中獎線附近,並配以戲劇性的音效,讓玩家感覺到自己距離成功只有一步之遙。
現代行為心理學之父斯金納(B.F. Skinner)用實驗證明,在「不固定比率強化時間表」(Variable-Ratio Reinforcement Schedule)下,即是當不知道第幾次按按鈕才有獎勵時,動物就會以最高頻率持續按下按鈕,並且形成最難戒除的癮。這也是所有賭博產品的設計原理。
當一個人長期暴露在這個機制下,大腦會發生結構性的改變,多巴胺受體敏感度下降,即是需要更大的刺激才能產生同樣的興奮,大腦前額葉皮質的活動減弱(衝動控制下降)。這個變化,與酒精和毒品成癮的神經機制幾乎完全相同。《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SM-5)也在2013年將「病態賭博」從「衝動控制障礙」重新歸類為「行為成癮」,與海洛英依賴並列。
賭徒的宿命
假如賭博的背後是人類的腦神經問題,為甚麼它的代價卻不成比例地由某一類人所承擔?
研究顯示,彩票是所有賭博形式中「累退性」(Regressive)最嚴重的。隨收入增加,實際負擔比率反而下降。窮人花在彩票上的收入比例,遠高於富人。美國數據顯示,年收入低於一萬三千美元的家庭,在彩票上的花費高達年收入的9%。
彩票是財富重新分配,但是由「許多窮人補貼少數中獎者和政府」。
有些社會,福利都是要經過收入和資產審查(Means-Tested),意思指當一個人的收入超過某個門檻,他所得到的福利補貼(房屋援助、食物補貼、社區資源)就會按比例減少。於是,如果你多打一份散工,賺了額外的一千元,那一千元可能令你損失等值的補貼。這種現象叫「百分百邊際稅率陷阱」(100% Marginal Tax Rate Trap)。
在這個結構性的約束下,幾乎是叫領取福利的人去躺平。
不過,你說窮人不想發達嗎?想,但是不可能是按部就班地去致富。要麼就留在福利的舒適圈,要麼就期待一夜暴富。
在這個處境下,彩票所提供的他們心目中唯一改變命運的機會;甚至可以說,望一朝發達也是種理性的策略。其實當任何社會出現這種令大多數人感到絕望的原地踏步,一個數學上期望值是負數而概率亦極低的事件,在心理上也可能比另一條幾乎確定失敗的正路更有吸引力。
當社會不平等程度越高,底層民眾對向上流動的渴望和恐懼就越強烈,社會學家稱之為「流動志向焦慮」(Mobility Aspiration Anxiety)。彩票和大型賭注,正是以最廉價的方式,暫時安撫了這種焦慮。問題是,這種心態無異於將自己繼續困在原生的環境;每一張沒有中獎的彩票、每一次輸掉的賭注,都是一次微小但真實的社會下流。再加上腦神經機制令這些賭徒在輸錢的過程中,都感到興奮,難以主動停止。
每期六合彩,參與者集中都是社會中下層。它在電視開彩,完美地製造了那中「差一個字」「開正隔籬」的認知扭曲效應。每期六合彩,最大贏家是政府控制的獎券基金。負責經營六合彩的賽馬會(Hong Kong Jockey Club)是香港唯一合法的賭博機構,壟斷馬匹投注和六合彩彩票;它每年向香港政府繳納的稅款和費用,是政府財政收入中最大的單一私人來源之一。與此同時,它也是香港最大的慈善機構,每年向社區項目、教育、醫療和體育撥款數以十億計。
但成為馬會會員,才是成就的象徵,代表你是社會上少數的精英。
每年用最多資源去反對非法賭波的,當然,也是馬會。
我曾經也提出過,反正香港有合法的賭博,而政府又急於用錢,像澳門那樣開放賭權,多發幾個牌,收多幾個牌費,何樂而不為?當然,我也知道這件事不會發生,因為正如剛才所講,馬會所掌握的又何止是賭權?它有能力動員的輿論和社會資本,一般人難以想像。我提出香港可以開放賭權,只是想點出這種權力和利益結合之下的超穩定結構有多離譜地強大。
另一個值得研究的課題是,究竟開放賭權,對整體經濟的影響是正面還是負面。
2018年之後的六年間,美國 39 個州先後合法化了體育博彩;2023年,美國人在體育賭博上的投注總額超過一千二百一十億美元。這個政策提供了我們在經濟學上稱為「自然實驗」的數據。研究顯示對比沒有開放的州份,賭博自由化的州內居民個人信貸評分有更顯著下降、破產申請個案增加及消費者債務壓力上升。而影響集中在哪些群體?依然是中低收入、教育程度較低、原本財務脆弱的人群。
既然禁賭又會令非法博彩盛行,開放賭權又會令窮者越窮,問題應該如何處理?
假如賭博的根源是我們的腦神經結構和社會結構性的雙重困境,禁與開放都是治標不治本的手段。
說到底,是每個人的自主性(Agency);這個詞語的意義不只是環境上的自由,也包括了個人內在自發的能力。
當我在寫《亂世求生》的時候,也有寫到金融制度的扭曲,是如何令大多數人不停地追逐一個永遠都無法達到的目標,同時少數人卻將本來應該由自己去承擔的風險,轉嫁到大眾身上。賭的問題,其實也是類似。
伸張個人自主,第一個層次是自覺(Self-Awareness):了解自己神經的機制,了解賭博產品設計的認識,了解多巴胺如何在50%不確定性時達到高峰,了解推銀仔機之類的「差點贏到」是如何扭曲我們的認知,了解為何不斷輸錢時大腦仍然因為多巴胺。以上種種知識,是我們最基本的自衛能力。
賭博問題,不是從第一次下注開始的,而是從不理解自己的大腦正在做什麼開始的。這份自覺,不需要等任何制度改革,也不需要任何外部條件,任何人在任何時候都可以建立。
但自覺只是起點。
第二個層次是能力(Capacity):建立讓自己有真正選擇的條件,包括管理好自己的財務、時間上的自主(因為長期處於無聊、壓力或絕望中的人,最容易以賭博作為逃避)、以及社會連結(孤立的人,在問題出現時,缺乏外部資源支持,也容易成為賭徒)。
以上這些條件,並非憑空可以得到的,建立這些個人心理的防護機能,首先是要由個人的主動意志為起點,而不是等待某個制度來賦予。
歷史上,沒有任何一個集體的「反賭」運動,真正系統性地改善了最脆弱群體的處境。埃及石礦的苦役、禁酒令時代的地下賭場、每一輪以「保護弱勢」為名的賭博監管收緊,都在不同程度增加社會的矛盾。
真正能夠幫助一個人脫離這個陷阱的,是他理解了陷阱的機制,並在此基礎上,有能力、有意志去做不同的選擇。這種能力,取決於他是否擁有一些基本條件:資訊、時間、財務緩衝、和社會支持。這些條件,不能由他人代為建立,但可以被環境嚴重妨礙——包括那些聲稱要幫助他的制度。
回到那個在地鐵想像自己一注獨贏億元金多寶的打工仔。假如他知道,自己的幻想加上在電視旁期待開彩時多巴胺的刺激,會令他一期又一期地進貢庫房,他還會繼續在發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