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Creators Posts Import Register Favorites Logout

Content

成個金融峰會亂局,可以批評嘅地方好多,但今日我只係想針對一件事:「點解個峰會由金管局去負責?」

「點解唔可以?」對唔住,你當我強迫症都好,世上每件事都有存在嘅意義;一條紙巾,一條底褲,都有佢嘅用途。將條紙巾當底褲著,又或者將條底褲當紙巾用,都係唔妥當嘅。

金管局,就只有兩個社會功能:一,捍衛港元兌美元聯繫匯率;二,確保香港銀行系統風險可防可控。而第二個目的,係為第一個而設。

推廣香港金融業發展,其實幾前年政府唔係整咗個金融發展局㗎咩?點解唔係由金融發展局去搞呢個峰會?

「咪一樣都係政府嘅機關,邊個做有乜分別?」咁樣講嘅人,就係可以將底褲當紙巾,紙巾當底褲。無話唔得嘅,紙底褲都可以一物兩用。但記得,撈亂還撈亂,最好都係唔好同一條紙底褲著完攞去抹嘴,又或者掉返轉都唔好。

金融峰會亂局始末 | 利世民 on Patreon

監管機構唔應該做埋市場發展,兩個功能好唔同;由兩個獨立嘅衙門去負責,可以有互相制衡。監管嘅,唔可以因為要滿足埋發展而鬆章;但做市場發展嘅,亦可以更加認真咁去諗點樣去更有理性咁設計市場開放嘅路線圖,以滿足監管嘅要求。

當然,我知某啲集權信徒會覺得,由一個機構去做晒,有效率,做到嘢:「金發局、金管局,都係相差無幾之嘛,一齊做囉。」

點解過去一百幾十年某個文明一直落後?原因就係呢啲求求其其差不多先生陰魂不散。胡適當年嘅文章,係白寫。

再講多次,金管局只有一個功能,就係透過確保銀行體系風險可防可控,以捍衛聯繫匯率;無多,無少。北京政府又好,香港政府又好,想搞任何金融嘅 agenda ,唔該搵過第二個衙門,例如:金發局。

「但金發局依家個主席李律仁好似係林鄭啲人喎。」係又點?依家學足上面個奪喇,係唔係因為個主席係邊個邊個啲人,所以就連個衙門都廢埋?嗱,不如成個衙門摺埋佢喇,我支持呀。

如果大家知道個金融發展局嘅職責係乜,你應該會更加支持我呢個「摺埋金發局」嘅主張:

【一】進行香港金融業政策研究和業界調研

【二】制訂建議,供香港政府和監管機構參考

【三】與監管機構和香港金融業團體共同探討金融服務業的持續發展及多元發展的機遇和掣肘

【四】與中國內地及海外相關機構保持溝通

【五】支持香港金融服務業,開拓新市場和新業務

【六】與教育培訓機構、行業團體及業界合作,提升從業人員職業技術和專業知識

【七】通過各類活動,包括研討會、路演、出版刊物以及積極參與國際活動向國內外推廣香港的金融服務業及國際金融中心功能

近年香港被新加坡追過頭嘅事,例如家族辦公室、法律仲裁中心、人才等,理論上都係同金發局嘅職能有關。

其次,留意上面嘅第七點:「點解呢次金融峰會唔係由金發局去負責?」

又可能有人會覺得,任何地方都有呢種,明明係 A 嘅工作,但係就交咗畀 B 去做。但有呢個現象,唔代表呢個現象係正確,唔需要糾正。以上所形容嘅呢個問題,首先係權責嘅問題,有權無責,是為濫權。如果係 A 嘅工作,係 A 嘅責任,但最終由 B 去做,成功咗係邊個嘅功?失敗咗又係邊個嘅失敗?

點解呢種不問權責嘅情況,最重要唔會係集權問責,而係集體不問責。呢個,絕對係制度問題。

明明係財政司提出,點解唔係財政司司長辦公室去負責?就算話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要委託一個部門去做,點解又唔係金發局?

另一個令我覺得好大問題嘅地方係,點解金管局會接呢單嘢?正常情況下,官僚機構就一定怕「有鑊氣」;可以卸就一定卸,唔會硬食。係金管局無得 say no?定係金管局好想有表現,所以去搶呢件事來做?

理性推斷,為搏表現所以搶件事來做嘅機會唔高;但如果係咁嘅話,我更擔心香港。「負唔起責就要 say no!」呢個唔係細膽嘅表現,而係坦白同捍衛制度嘅勇氣(大家打工仔,記住喇)。當然,孭得起又唔擔當,又係令一種不負責任。

如果係今時今日嘅香港,任何指令都唔可以 say no,咁呢個就係制度嘅第二個問題。由上而下有指令,但又下而上完全無 feedback ,又或者個 feedback 係報喜不報憂,層層嘅欺上瞞下。結果?結果就係上面落嘅指令,越來越不可行,越來越遠離現實,而下面嘅人,越係識忍瞞掩藏自欺欺人,越係識搶人哋嘅功勞,越可以做得耐,升得高。

呢個就係個制度點樣令好人變壞,壞人上位,好事變壞事。

大家可能會發現,我成日都講強調制度;因為我相信人嘅行為主要係環境因素影響。一個壞嘅制度,就算係好人都要做壞事。千百年來呢個文明都係希望有好皇帝,有父母官,但呢個願望不斷落空。原因係世界嘅另一邊,知識份子發現「權力腐化」呢四個字,好人做皇帝做官,最終都係好人有限。

TL;DR 總結:制度問題通常都係循呢以下呢個軌跡發展:

【一】權責錯配,有權冇責嘅,玩死有責冇權;有權冇責嘅梗係發施號令,有責冇權嘅通常都只有硬食。

【二】負唔起責就要 say no,係美德。冇得 say no ,啲人如果失敗咗,就會隱瞞,結果錯誤越累積越多,無能無德而上位嘅壞人,亦越來越多。

【三】當問題係制度嘅問題,換人係唔會改變個根本問題。

【四】從金融峰會嘅混亂,可以見到係制度嘅問題;首先呢件事嘅權責完全唔清楚。係邊個嘅意思要做?做得好邊個有功?做得差又係邊個要問責?如果無人問責,又或者問責嘅人又唔係始作俑者,隻事唔單止係唔公義,亦都反映個制度本身有問題。

下一個問題係:點樣可以令制度改變呢?嗯,呢個題目有大,畀啲時間我諗諗。

Files

Comments

No comments found for this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