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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在大維修工程進行期間,承建商宏業為免單位窗戶受外牆鑽孔波及,廣泛使用發泡膠板封窗。聽證會上引述2024年6月17日的工作會議紀錄,顯示宏業建議用發泡膠遮蓋窗戶,顧問鴻毅建議改用夾板裝置,因為發泡膠易燃,會在火災時產生大量濃煙。宏業回應認為夾板保護力不如發泡膠理想。鴻毅回覆若宏業堅持使用發泡膠,必須自行考慮風險,並制定應變方案。鴻毅最終於2024年7月18日簽署文件,確認使用發泡膠板封窗。

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在會上展示訂單,確認其中一間分包商「海德營造」於2024年8月向「湖北宇博節能新材料有限公司」訂購發泡膠板,訂單顯示「海德營造」訂購的是非阻燃的發泡膠板。

宏福苑居民當時已關注發泡膠板是否阻燃,會上播放由居民提供的片段,畫面所見,有人手持一條點著火的長條型發泡膠,影片中有人說「著火,唔係阻燃」。會上展示一段WhatsApp對話紀錄,宏業對於發泡膠非阻燃有此回應:「啱啱我哋用煙頭做測試,煙頭不會導致保護物料燃燒」、「如果用明火,當然會令好多物料燃燒,包括竹棚或棚網。」

亦有居民向消防處和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 投訴,指有居民自行拿了單位旁邊的碎料發泡膠進行測試,發現發泡膠是易燃物料,不是阻燃。消防處曾於2024年9月派員到宏福苑巡查,巡查後回覆指不屬其管轄範疇。杜淦堃補充,根據《消防條例》第7條,消防處有責任按情況所需,就防火措施及火警危險提供意見。

獨立審查組的古小平向委員會表示,曾就發泡膠板封窗一事諮詢當時借調到ICU的屋宇署謝姓顧問。古小平指謝當時向他指出,發泡膠封窗不屬建築工程,不需符合阻燃要求。不過謝和古小平說法不一致,謝向委員會指出,沒有印象古小平曾就發泡膠封窗一事口頭諮詢過他,而且沒有書面紀錄,說法對他不公。謝又表示曾協助政府研究2017年英國格蘭菲塔(Grenfell Tower)大火,關鍵原因是外牆有高度易燃發泡膠材料。所以他對此非常謹慎,並不會建議任何人使用發泡膠板。

ICU另一代表劉嘉敏亦曾回覆投訴,指ICU了解到現時並沒有相關條例,要求臨時保護材料具阻燃標準,表示得知承建商正嘗試用具阻燃標準的發泡膠板封窗。ICU亦曾於2024年11月至2025年6月四度巡查宏福苑,但沒有特別留意發泡膠板是否易燃,因為巡查是針對其他投訴。

會上亦展示了前法團主席徐滿柑和宏業何建業的WhatsApp對話。何建業問徐滿柑,居民對發泡膠板有很大反應,第二和第三期工程是否需要改換2.5mm厚的中空板。徐問何,可否使用較不易燃的發泡膠板,又表示拍片測試時「條片唔好咁流」。何回覆「收到,如我訂到可於第二及第三期工程轉用,但注意,第一期將無法更換」。前法團主席徐滿柑在場外向傳媒澄清,他們上任前,鴻毅已批准宏業使用發泡膠封窗,他們上任後已立刻向宏業了解物料是否合規,惟宏業回覆沒有法例規管物料,他們只能要求宏業再訂購發泡膠板時,要選購阻燃性較高的物料。

杜淦堃指出,相信宏業2024年10月後訂購的阻燃發泡膠板只會安裝在未封窗的單位,已封窗的單位則繼續使用之前訂購、沒有阻燃能力的發泡膠板。杜相信,在處理發泡膠板和棚網上,宏業把價錢較貴、有阻燃的物料和較平、沒有阻燃能力的物料混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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