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Creators Posts Import Register Favorites Logout

Content

政府說,給你時間考慮,八月前必須有答覆。這句話,在正常語境下叫咨詢。但對宏福苑居民,答案卻從來只得一個。

既然沒有選擇,給予考慮的時間,是二次傷害嗎?

香港管治的深層問題,最表面膚淺的一層,是系統性的虛偽;明明冇得揀,卻要包裝成有時間考慮。問題核心,是官員有權無責;當作出決策的人無需承受自己決定的代價,結果必然是道德淪亡。

宏福苑居民在悲劇發生前已多次投訴、抗爭、嘗試走程序,政府部門互相推卸。悲劇之後調查委員會成立,卻無人真正問責;如今以「為你們盡快解決問題」為由,要求居民交出業權。

或許有人會說:「政府已經在做事,安置居民、提供補償,總比甚麼都不做好。」

問題不在於有沒有行動,而在於行動的目的是甚麼:是真正回應居民的需求,還是以最快方式讓官員向北京有所交待?兩者底層動機不同,最終結果也必然有所別。

過去香港的制度,建立在社會的互信;信任,關鍵在於共同利益。舊香港對共同利益的默契就是我安居樂業,我交稅。這種關係雖然現實,但也是真正雙贏。現在的香港,無論如何都很難叫市民相信,掌權的人跟自己有共同利益。當越來越多人懷疑是否有共同利益,相信制度的人也越少。對大家都不再相信制度,社會就回到更原始的叢林法則,越多人無奈地接受誰大誰惡誰正確。

Files

Comments

No comments found for this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