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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by hue12 photography / Unsplash

都市傳說中,史太林曾經講過:「一個人的死去,是悲劇;一百萬人死去,就只是統計數字(a single death is a tragedy, a million deaths are statistics)。」

傳媒其實不只一次踢爆,所謂「助養兒童」計劃,原來未必真的「錢跟孩子走」;悲情販子懂得將統計數字還原到有血有肉的故事,也只不過是將市場學教科書中的理論實踐,將史太林理論逆向地運用。

至少,悲情販子讓諸位施主感受到自己的溫暖;但真心想行善,有幾件事你必須要知⋯⋯

「人性自利,所以行善。」

01,以上這句話,表面上嚴重矛盾,但事實的確如此。「我都係為你好咋!」這句話,大家肯定聽過,甚至講過;而許多人際關係的撕裂,也是從這句開始。希望大家明白,人性自利是沒有問題的;問題往往出在不願意面對這個簡單現實的人。

02,另一個現實就是,助養兒童計劃只是一個令人自我感覺良好的招徠。行政上,要配對一個善長仁翁去助養一個兒童,是近乎不可能發生的事。

03,試想,假如有 100000 個兒童等待各種資源,但捐助者就只有 99999 ,究竟由誰去決定那位小朋友要捱餓?又或者,100000 個兒童,每人都得到 99.999% 的捐助,其實也不錯?假如捐助者只有 50000 個?究竟將得到的資源均分,會否勝過只 讓 50000 人溫飽?如此類推,除非捐助者的人數,與等待捐款的兒童數目神奇地一致,否則,助養兒童組織,必然涉及一定程度的平均分配。

04,不要誤會,我不是要為宣明會、樂施會等說好話。事實是,我自己也沒有再捐助這些機構。

05,單對單的配對助養計劃,假如真正存在的話,其實分配過程不但殘忍,而且極容易引致貪腐。試問究竟誰有權,以甚麼方法,去決定那個兒童可以得到助養?又或者,我們信所謂的行政準則?

06,代表慈善機構派發物資的前線人員,據說也有濫用職權的個案。我不敢說問題有多普遍,但由於這個情況有存在的可能,所以慈善機構有時會請社會知名人士做甚麼親善大使,遠赴他方。一來,這些社會知名人士,可以為自己在道德高地上留下一個有利位置;但更重要是,慈善機構也可以借這些名人的參與,去讓更多人相信,物資最終是公平地分配到有需要的人手上。

07,討好自己,就是透過自己的行動,讓自己得益;自己既是受益者(Principal) ,也是唯一行動者(Agent) 。經濟學的利己假定,其實不是說人是自私而不顧別人,而是必須從這個單一基點去,才可能發展出一套體系結構。

08,利他行為(Altruism)是經濟學上的難題,其實因為涉及「代理人問題」(Principal-Agent Problem)。那怕是當中就只有一個 Principal 和一個 Agent ,一樣會有 「我都係為你好咋!」的矛盾。

09,假如 Principal 和 Agent 之間,再加了重重的其他人,結果會怎樣?理想的世界中,當然是每個人都可以為這條慈善價值鏈的上游和下游去設想。但正如以上所強調,那怕是兩個獨立個體的存在,都一樣可以有矛盾。

10, 「難道人與人之間,就不可以有信任?」假如有人這樣問,那就是誤解了 Principal Agent Problem 的本質。經濟學教科書往往將 Principal Agent Problem 表達成資訊不對稱,但資訊不對稱只是問題的表象,核心的問題是每個人都是獨立的 agent ,有自己的價值。換句話說,不是信任不信任的問題,而是「子非魚」的問題。

11, 正如市場永遠都會有交易成本,而科技亦可以不斷地降低交易成本,但永遠都不會令出現零交易成本的「無摩擦力狀態」(frictionless state)。Principal Agent Problem 有解決的方法嗎?答案是,只要有 Principal vs Agent 的關係,就會有 Principal Agent Problem ,與其嘗試以為可以消除問題,倒不如承認問題永遠都會存在。

12,將以上思考模式套用在其他與 Principal Agent Problem 相關的專業範疇監管,不難見到其公共政策含義:「無論幾多監管,都不能完全避免專業人士透過職權之便,剝削客戶、消費者。」

13,「話唔定專業人士當中,都有人良心發現呢?你又唔需要一竹篙打一船人。」假如你這樣去理解,可能就誤解了我的意思。

14,我甚至不想去從仁義德道,去評斷所謂的 Principal Agent Problem 。舉例說,股評人在推介某一隻股票前先買貨,有人說那是 front-run 。但反過來說,也可以話,他們如果連自己也不信,沒有 skin in the game ,那才是不道德的虛偽。以上兩種情況,每個人都由自由,去選擇相信那種股評人。其實最終結果中抑或不中, 根本與他們自己有沒有買是沒有關係。我以這個例子只是想說明,許多凡塵俗世的規則,根本多此一舉。

15,我更不相信甚麼監管善慈機構。普遍而言,因監管衍生的問題,就是誰去監管監管者。永無止境地監管監管再監管,ad infinitum 的結果,是一隻又一隻的怪獸;複雜、耗費資源、無效但自欺欺人的連串 agencies 。而這種「做咗當得咗」的文化,往往也極其虛偽;我對這種自我感覺良好的官僚,沒有一點好感。

16,「不談仁義道德的制約,又不靠監管,又不能相信代理人,難道甚麼都要自己去做?」不,社會如果缺乏了信任,基本上就不可能運作。相反,我個人的哲學是:「只要不會傾家蕩產,有時有些事,就只有靠一個信字;對誰都亦如是。」

17,風險管理,不是建立在相信誰不相信誰,而是一盤成本效益的計算。為甚麼大家相信助養兒童的文宣?「每日只要 $9 就可以改變一個孩子的命運!」「有明星藝人也曾經到訪過當地,不會是假的吧?還有那張手繪的聖誕卡呢?」每日 $9 那麼便宜的救世,當然值得一試,對嗎?

18,其實只要我們從經驗中吸收教訓,每日 $9  便值回票價。當然,可以從別人的經驗中吸取教訓,付出和回報就更不成比例。所以,今天請記得這件事:「佈施和行善,是兩件事。」

19,佈施,驟然聽來似是佛教用語,但其實源於古漢語,只是後來被借用。《金剛經》有如此一句:「若菩薩不住相佈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20,老套的理解是「施比受更有福」;傳統的宗教,其實都有灌輸這種價值觀。甚至有人從字面的意思去理解,以為是積陰德,行善要沒有人見到,才得到最大福報。

21,但我有個另類一點的解讀:「不住相佈施」其實是個雙方都得到價值的過程,用經濟學的講法就是 mutually beneficial exchange 。

22,「那豈不是市場交易的定義嗎?」「自我感覺良好」當然是商品;正如一開始所講:「人性自利,所以行善。」

23,不要誤會,我不是說行善是自我陶(麻)醉;只不過,除捐贈以外,佈施其實有許多的方法。

24,佛教中的佈施,有三個層次。以上所講的,是「財佈施」。進一步,就是「法佈施」,也就分享知識、智慧。再進一步,就是「無畏佈施」。

25,佈施不等於行善;因有餘而佈施財物,為行善而行善,出發點既是自己,結果難免是為自己而多過為眾生。另外,借別人的手去分發財物,像各種助養兒童的個案,一來難保中間人不會將利益據為己有,二來分配時亦很可能有違捐贈者初衷。但正如以上所講,再多的監管和透明度,都解決不了 Principal Agent Problem 。

26,但是知識、智慧和自由等,以至其他各種 public goods ,沒有排他性,發現和存在本身,就是一種佈施。所以,見到眾生面對的問題而提出解決方法,是為法佈施。

27,無畏,其實有自由的意味。無畏佈施,不只為解決眼前問題,而是為希望見到眾生都可以達到更自由的處境,而去做點事,助人從束縛中釋放。也有人從字面去解釋:「無畏佈施就係令人唔駛驚。」當然,這個理解,亦並無不可。

28,最後結論是佈施本身就是目的,而不是手段;只要不是抱住「我都係為你好咋」的心態,我們做的許多事情,其實都可以利己利人,都是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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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Rayleigh Sy

This Patreon is certainly a way for 法佈施 Two questions: 1. What can be a more efficient philanthropical model to give help for those in poor countries? 2. Comparing to 人性自利,所以行善, what is your view on Kantian ethics that the moral worth of an action consists not in the consequences that flow from it, but in the intention from which the act is done?

利世民

My quick take is: #1 - if we are talking about quick diaster relief kind of aid, food, water, shelter, and meds. But if we are talking about long-term poverty relief, then the question goes back to "why these nations are poor". Help people is to help those who are willing to help themselves. Do business with them. If they want to go overseas to study or find a job, let them do it. If they are on Fiverr or Upwork, consider hiring them etc. #2 Re: Kantian Categorical Imperative, I do not pretend to know much about it - but the one thing I bear in mind is we shouldn't treat anyone as a means to any end. Our relationship with anyone, including ourselves, is, therefore, an end in itself. So, in a word, Kantian ethics implies we see others as individuals. Kindness begins with an assumption that anyone is capable of having positive intentions in what they do. It doesn't mean that the results are always good. But we must believe that everyone wants something for himself (and possibly for other people). Hence this is why I find "我都係為你好咋" such a problematic way to see inter-personal relations as it implies other people do not know what goods are to th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