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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駐倫敦經貿辦間諜案今日進入陪審團商議階段。法官Cheema-Grubb在今日中午退庭前提醒12名陪審員,必須達至「一致裁決」(unanimous verdicts),即全體意見完全一致才有效。

法官在退庭前向陪審團發出指示,指陪審團可自行決定討論方式,而大多數陪審團會選出首席陪審員主持討論並宣讀結果。她強調商議無時間壓力,並要求陪審員忘記可能從別處聽過的「多數裁決」概念。首天商議未完,陪審團獲准回家休息,法官指示陪審員不得討論案件,明早10時續議。案中兩名被告袁松彪和衞志樑,在陪審團退庭商議期間,不得離開法院範圍。

◾蒲汝傑指香港警察受獵狐行動影響

法官今晨續向陪審團總結證據,指在判斷被告在英活動是否實質協助外國情報機構時,需考慮專家證人蒲汝傑(Martin Purbrick)供詞。他提到香港和中國國家機構與企業的關係,遠較英國所習慣的關係微妙,企業要回應共產黨領導,這已很大程度延伸至香港,中聯辦亦會向商人提供支持國家的指導。

蒲汝傑在供詞指由於中國缺乏引渡協議,中國以自己方法勸說與脅迫並施,以「獵狐行動」追捕並遣返疑犯回國。2024 年已有逾一萬人被遣返,並透過「天網行動」追回約49億美元資金。蒲指香港警方也受影響,有進行類似的跨境活動。

不過,法官著陪審團謹慎考慮蒲汝傑提出的內容,因其部分內容依賴傳媒報道,陪審團可取捨其證供。「與對待任何其他證人一樣,你們可以接受他的一部分證供而拒絕其他部分」。

◾陪審團毋須判定鄺文琪是債仔還是受害者

法官接著集中講述有關監視鄺文琪行動的證據,指鄺稱2023年12月因擔心捲入鄒田甜在中國被軟禁事件而赴英,陪審團毋須判定她是債務人還是騙局受害者。

鄺指離港後,其父母於2023年12月底被香港警方上門探問,警方想經她母親勸她回港;警方2024年亦曾聯絡其兄。2024年1月30日,衞志樑向袁松彪發送一段男子在鄺住所門外派遞包裹的影片,袁轉發予香港的卓永祥;翌日影片傳至鄺母。至4月25日,監視者再偷拍鄺開門的影像,經已故原被告Matthew Trickett交衞,再傳袁,及前港警卓永祥、孫華興,最終亦傳至鄺家人。

◾由外國發起的行動?只是商業糾紛?

法官引述控方認為,這是一場由外國發起、資助並指導的行動,旨在恐嚇鄺文琪,並在行動受阻後演變為強行入屋。法官也同時引述辯方稱這只是私人商業糾紛,袁只作衞與卓的中間人,如球證確認雙方有付款和收款,無受外國指示,更不知衞會使用內政部數據庫資料。

法官提醒陪審團需考慮全部證據,並指鄒田甜提及中國經濟犯罪偵查局和獵狐辦等訊息,並未涉及兩名被告,法庭亦無法盤問相關人士。至於Trickett費用清單中的「Bill 3K」,意指向袁松彪提供3,000英鎊,證據中並沒顯示他有收取報酬。

法官又特別提到第二項控罪的關鍵,在於2024年5月1日是否存在強行入屋協議,而兩名被告當日兩次分別為4分鐘及14分鐘的通話具重要性。第一次衞表達沮喪並請求袁支持;第二次為開揚聲器通過,袁指自己安撫眾人。

◾衞志樑「總有正當理由」

第三項控罪指衞志樑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法官引述控方指衞習慣濫用職權,而衞當然否認,稱從未為不正當用途進入政府數據系統。「總是說有正當理由。這由你們來判斷,我只想提醒你們那些早期的跡象。」

法官亦提及其他涉案人物,多在香港或中國,包括李喬奇和孫華興,在通訊紀錄顯示兩人在2017年已有交流,均為香港警隊前高級警務人員,而孫華興當時仍是一名總警司。孫在2019年離開警隊,通訊出現中聯辦晚宴邀請,還有與葛Sir(Sir Kot)的另一次晚宴,但控方並無更多資料。

◾控方指有香港強大網絡參與

法官指陪審團必須考慮,控方稱存在一個由退休及在職高級人員組成的強大網絡,「他們堅定地站在藍色陣營,支持香港和中國政府,支持建制派」,被告已融入其中了。辯方則否認,指無證據證明網絡存在。

法官又提到李喬奇在2023年曾向袁松彪查詢蔡明達及在英團體資料。「這是否能幫助你們判斷袁先生當時履行的職責?」法官也提出辯方觀點,稱李只是好奇而提問。

◾袁與李喬奇調皮討論烏克蘭亞速營

至於涉及烏克蘭亞速營的訊息,衞志樑向袁發送,袁再轉給李。法官指衞對烏克蘭男子護照照片來源的解釋被控方反駁,而袁曾否認轉發,後來改稱可能,接著又指曾傳送部分未顯示在證據的內容。袁形容此事「有一點調皮(a little bit naughty)」,但否認涉及國家安全。法官著陪審團自行判斷。

本案首被告袁松彪為經貿辦行政經理,次被告衞志樑為希斯路機場前邊防人員。兩人於2024年5月被捕,同被控兩項違反英國《2023 年國家安全法》罪,包括首項控罪「協助外國情報機構」及第二項控罪「外國干預」。衞志樑另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案件今年3月2日在中央刑事法院開審,歷時近兩個月,至今共審訊了34天。

🟢 到 《綠豆》 網站了解案件自2024年5月起的發展:https://bit.ly/3Oku4V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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