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病與政治哲學 (Patr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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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21呢場疫瘟對我哋最大改變,就係進一步將時空地域界限模糊。早幾日,答應幫朋友做 panel speaker。佢應該唔知道其實我已經離開香港一段日子,但唔緊要,反正都係 Zoom 完成。
二,呢場 panel 嘅主題係講罕見疾病。記得好多年前有一個傍晚,度緊專欄要寫乜嘢嘅時候,見到電視新聞專題講黏多醣症病人嘅處境,我就開始對呢個題目好感興趣。
三,罕見疾病,話到明罕見,道理上我哋對呢啲疾病嘅認識應該相對更少;不過呢,從文獻睇到,其實因為呢啲疾病咁特殊,研究嘅學者更易將相關嘅原因 isolate ,同埋搵出醫治又或者控制嘅方法。所以,雖然疾病罕見,但唔代表無得醫。
四,相反,好多常見嘅身體狀況,例如「呢度痛」同「嗰度痛」,因為可能嘅成因太多,好多時你唔去理佢,三幾日又會無事,但有時又可能有更大嘅問題。醫生處理呢啲病症,有時都係憑感覺靠經驗;畢竟,絕大多數情況都係減輕症狀,最終都係靠病人自己好返。點樣處理病症,講到尾都係成本效益嘅計算;無論公營、私營醫療,道理都係一樣。
五,以上所講嘅成本效益計算,又係咪咁客觀、準確呢?其實價值,就一定係主觀嘅判斷;你有幾痛,幾唔舒服,真係只有你先知。醫生叫你瞓幾日飲多啲水,你好可能覺得係風涼話;但從佢嘅角度去睇,日日都有一百幾十個症好似你咁,唔好講到自己就快死喇好唔好?
六,話說回頭,我發覺好多人都唔識去定義「主觀」同「客觀」。客觀,話到明係 objective,即係話唔同嘅人睇同一件事,應該得到同一個結果。相反,主觀,subjective,就係唔同既人睇同一件事,可以有唔同嘅感受。
七,所以,既然話成本效益計算有主觀成分,咁就要講從邊個嘅主觀角度出發。醫生?病人?保險公司?定係政府?
八,原則上,只要有得醫,又有人肯畀錢,那怕係「老鼠尾生瘡」,佢都應該搵到人幫佢醫。真係難答嘅問題係,醫病嘅錢,邊個畀呢?
九,「梗係病人喇!」以上所講嘅老鼠尾生瘡,似乎應該係病人自己畀。不過,現實當中嘅醫療體系,呢個問題就複雜好多。有啲疾病嘅防控,似乎政府攬咗上身;但有啲治療,政府就認為係個人嘅責任,究竟呢條線,應該點樣去劃呢?
十,公共醫療,前身係公共衛生。維多利亞時代嘅進步人士認為,改善公共衛生可以令社會更繁榮安定,所以呢個係政府嘅責任。1848年通過嘅 Public Health Act,成立 General Board of Health,雖然呢一刻未有錢,亦未有權,但凡事都有個起點。官僚嘅遊戲規則就係,成立衙門之後,權力同資源都係要繼續爭取;公營官僚、私營官僚,都係同一個道理。
【題外話】當年倫敦一個社會問題,係霍亂疫症。當時嘅人仲以為霍亂係由空氣傳染,但 1854年一個叫 John Snow 嘅醫生提出係地下水污染。結果都引起一場由學術到政治嘅爭論。大概同一個時間,英倫海峽嘅另一邊法國化學家 Louis Pasteur 提出細菌理論。睇返轉頭,好多所謂重大發現,其實都係一場競賽。但競賽嘅結果,係全世界都有所得著。
十二,隨著生物、醫學嘅知識進步,令公共衛生嘅權力同資源都越來越多。時至今日,好多英國人眼中嘅 signature public policy 都會話係 National Health System。甚至英國殖民地政府,一樣可以見到醫生嘅地位特別崇高;香港未有任何高等學府之前,就有西醫學院。其他亞熱帶嘅前英屬殖民地,都有類似嘅 institution。
十三,同事問我:「香港公共醫療,係唔係由七十年代麥里浩嘅時候開始?」你睇,大家對麥里浩係幾咁懷念?實情係香港過去將公共衛生同公共醫療分得好清楚;公共衛生係政府嘅責任,所以有衛生署同清潔香港運動。公共醫療就係由教會同華人嘅慈善機構去提供。當然,最知名嘅就係東華。不過,同事講得都正確,由七十年代開始,由於人口嘅增加,政府開闢新市鎮;新市鎮規劃裡面嘅醫院,就由政府去提供。
十四,公共衛生同公共醫療嘅匯合,觸發點係幾次世紀級瘟疫。1918年西班牙流感,係歐洲各國公共醫療嘅一個好重要嘅觸發點。戰後就有 WHO 、美國就成立 CDC。之後1957、1968兩次流感,某程度上都畀機會呢兩個機構「發揮」(發圍)。
【題外話】幾次世紀瘟疫,背後原因都係全球嘅大量人口流動。史上最早嘅大瘟疫,例如黑死病,暫時證據顯示都係「外地傳入」。就算遠古到舊約聖經《利末紀》,都有好多公共衛生嘅規條。幾千年來,對付疫症都係個幾度板斧:除咗隔離,就係封關。至於疫苗,又係一開始就有好多人唔信。十八世紀發現天花疫苗,好多人都覺得好「邪門」,唔肯打。當時對疫苗最積極嘅君主,係婦解元祖俄國女沙皇 Catherine the Great。
十五,七、八十年代,香港曾經有公、私、津貼醫院並存嘅日子。九十年代醫管局將所有公營同津貼醫院納入一個分配機制;理論上資源可以分配得更有效。理論上喇。但如果你睇醫療同教育,你會發現呢兩個制度嘅結構變化,有好多相同之處,兩者衍生出來嘅問題同政治矛盾,亦都非常相似。(呢個題目,又係搵日有心情再寫)
十六,公共衛生同公共醫療,表面上好似同一件事,但細心去諗其實有一個非常重要而且根本嘅分別。公共衛生,純粹係功利主義嘅產物。功利主義,聽落去,好似好自私自利;但其實呢個觀感,又係一個誤解。十九世紀英國嘅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 係一套哲學,佢哋相信道德係:「為最多人謀取最大價值(利益)」。當然,又返到去我經常強調嘅一點,價值係主觀嘅;從邊個嘅主觀角度睇利益,先係人世間最難化解嘅矛盾。
十七,公共醫療呢,又係唔係可以用功利主義去做 guiding principle 呢?似乎自從公共醫療同公共衛生混為一談之後,功利主義就成為唯一嘅 guiding principle。不過唔好忘記,社會制度嘅存在目的,除咗「為最多人謀取最大價值(利益)」亦都有「為最不幸嘅人提供最低限度嘅慈悲」。
十八,話說,哲學家 John Rawls 提出一個叫做 Veil of Ignorance 嘅思想實驗。佢話,假設你出世之前,上帝畀你去設計人世間嘅一切規則,但你就無權決定自己出世響一個點嘅家庭,係男係女,係黑人白人等等。咁,你設計嘅世界,會有點樣嘅規章制度呢?
十九,Rawls 就話,最理性嘅制度決定,應該點都會為最不幸嘅人提供最低限度嘅慈悲,亦即係佢所講嘅 Maxi-min。當然,呢個想法你可以話佢將社會 anthropomorphized,又或者覺得社會可以理性設計係想當然。但實證都似乎確認,社會制度將部分資源集中再分配,其中一個意義就係 Maxi-min,亦即係我哋所謂嘅社會保障。
二十,社會保障,唔一定係講失業。將呢兩個概念炒埋一碟,又係一個非常之廿世紀嘅概念。好似禮運大同篇所講:「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 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當然,呢個係好柏拉圖式嘅願景
【題外話】想差開少少問大家一個意見:其實剛剛一句,我腦海本來浮現嘅係platonic vision。但又諗深一層覺得又中又英唔係人人都鍾意,所以夾硬譯做「柏拉圖式嘅願景」,望多兩眼又覺得譯得好肉酸。
廿一,社會保障,唔一定係政府提供,市場都有保險,亦都有慈善組織。我知道,一定有人會覺得,保險同慈善組織,都唔可以天羅地網咁包晒所有不幸嘅個案;好多人亦因此得出一個結論就係:「不如政府搞喇。」
廿二,運作政府嘅都係人;係人就有主觀嘅價值。我都唔講話將自己利益凌駕大眾利益呢啲問題,究竟從邊個嘅主觀角度去衡量點樣分配集體嘅資源呢?少數服從多數?
廿三,少數服從多數,好易得出功利主義嘅結果,即係為最多人謀取最大價值(利益)。不過,最不幸嘅人呢?當然,你都可以反問:「個個人都有自己嘅不幸,點先為之最不幸?」又用返少數服從多數呢個標準?即係:「最多人認為啲最不幸,咪就係囉。」
廿四,當我自己嘅年紀越來越大,就越來越相信,剛剛上面嘅問題,係永遠都唔會有答案。功利主義又好,John Rawls 又好,其實都唔係真理。理想嘅世界,亦永遠同現實有一定嘅距離。有人認為世界唔完美,所以要改變世界。有人認為世界無話完唔完美,唯有適者生存。我唔知以上兩種主觀立場,邊個先為之正確,邊個更加有道德高地。理想就梗係大家都得到自己想要嘅生活,現實就係你有你想要嘅生活,其他人都有其他人想過嘅生活模式。所以任何社會,總有矛盾,總會有政治,亦總有人得唔到想要嘅嘢;無人可以應承滿足所有人,所有需求。
廿五,話說,香港公共醫療曾經有個偉大願景:「唔會有人因為貧窮而得不到醫治」我可以好肯定咁講,要滿足所有人,最終所有人都唔會滿足。
廿六,所以,最終我哋都係要以「責任」去劃條線。如果一件事係可以合理地被預見,合理地被可以避免,咁就應該係個人責任。例如明知吸煙會有損健康,保險就算包,都要加 loading ;呢個就為之合理。但如果一件事係無法被預見,又唔可能避免,咁又仲有冇個人責任呢?
廿七,無個人責任,都唔代表成個社會集體需要負責。「負責」又有兩個標準:「能力」同「必要」。有冇能力去負責,理論上有數得計。至於有冇必要,又返去正話所講,係主觀嘅。好似上面第廿三點提出,多數人認為嘅共同責任,又似乎係更大嘅責任。
廿八,最理想嘅世界,就當然係每個人出於自利,最終令最多人得到最大利益;好多人話呢個係市場經濟主義,但其實自利自主自由嘅行為,又何止狹義嘅市場行為。一樣好理想主義咁講,一個真正仁慈有愛嘅社會,當多數人都認為一件事值得動員集體嘅力量,其實唔駛政府行使權力,弱勢族群都一樣得到幫忙。
廿九,但當政府已經介入分配資源,好多時我哋都會見到制度結構開始變形傾斜。對普遍群眾嘅一邊,因為政治考慮嘅原故,價格通常都會訂得太低,唔係免費都會話廉價。結果就係供不應求,然後就將貨就價,然後就畀人鬧,然後又提高質素,然後就開支膨脹,如是者就係公共供應嘅盛衰周期。另一邊廂,極少數嘅人,就繼續享用好尊貴嘅供應;錢,事少,更大嘅問題係公共嘅供應由於分配效率低,有限嘅資源傾斜到去公共供應,令私人市場供應都一樣不足。
【題外話】以上所形容嘅,唔單止係香港嘅醫療,教育亦都有同樣嘅情況。係,個個細路都有學位,但 qualitatitvely 係唔係真係個個細路都學到嘢?定係最終都要家長自己去畀額外嘅資源?
三十一,某程度上,香港嘅醫療資源,非常接近完全被公共供應所壟斷。我唔係話無私家醫院,但私家醫院所提供嘅服務,非常之有限。好多人話私家醫院在商言商,唔賺錢嘅生意就梗係唔做,但更重要係面對不計成本(rhetorically speaking)嘅公共醫療,除非有好明顯嘅 differentiation,否則私營醫療係無空間。
三十二,對任何病人,有藥可以控制病情,有得揀,又負擔得起,當然無問題。有冇藥可以控制病情,對香港,理論上係一個系統外嘅因素;相信暫時只有好少數人認為政府要投入資源去做醫藥科研。至於有冇得揀,就視乎藥物審批。
三十三,最終問題,係能否負擔得起。罕見疾病嘅藥,通常都比較貴。據我所知,香港都有善長仁翁肯去捐助罕見疾病嘅治療,但我都明白罕見疾病患者同佢哋嘅家人,更希望係公共醫療制度可以包括埋佢哋嘅藥物開支;畢竟,一旦由政府去負責,呢件事就由個人責任變成個人權利。
三十四,坦白講,情感上我係認為社會應該支援罕見疾病患者嘅藥費;必須再強調,我係情感上咁覺得。不過,要理由,我都最少有兩個。首先,罕見疾病個案數目非常有限,對公共財政影響亦有限。其次,罕見疾病不可合理預見不可避免,反之,由政府去提供藥物,亦唔見得會影響個人動機,扭曲社會行為。
三十五,幾年前,張超雄曾經嘗試向立法會提交私人草案,去制定罕見疾病嘅政策,當時政府拒絕接納,原因係可以用行政方法去處理,唔需要立法。我好清楚知道,當政府官僚唔肯去做一件事,可以搵到好多理由,甚至唔需要任何理由。我睇過份私人草案,內容同邏輯唔係無問題,但唔代表唔值得公開討論。行政霸道,閹割立法會,甚至連一件咁唔敏感嘅題目都容不下,可見特區政府早就原則上唔容許制度外嘅人去左右公共政策;問題係好似我哋依家咁,純粹私下分享個人意見,唔知可以繼續到幾時。
三十六,當然,我亦都好清楚,好似呢啲政策討論,背後一定有相關嘅利益。但好現實主義咁去講,別人嘅動機係乜嘢,唔重要,討論出來嘅結果係乜嘢,先至重要。我相信自己可以做嘅,似乎就係從制度嘅角度,去幫更多人了解罕見疾病患者嘅處境(某程度上亦都係我哋每個人所面對嘅處境),最終希望可以將公共政策嘅理想同現實拉近。
順祝大家元宵節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