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解做人要識得模稜兩可? (Patr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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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究竟係「性善」定係「性惡」呢?我哋細細嗰就話孟子 vs 荀子,禮 vs 法,但其實戰後歐美,都曾經有好多相關嘅研究;當中最出名應該係 Stanley Milgram。
二,Milgram 嘅實驗,目的係要搵出究竟乜嘢因素,可以驅使人做出難以想像嘅惡行。實驗嘅方法,聽落都有少少兒戲。Milgram 話自己做緊一個關於體罰對教育成效嘅實驗,要請助手去幫忙;另外佢就搵咗兩個臨時演員,一個扮高級研究員,負責畀指令,另一個就扮被研究嘅對象;而真正被研究嘅「助手」,就負責去操作一部 shock machine。當扮被研究嘅對象答錯問題,高級研究員就示意施刑。
三,可以試想下,如果你係個真正被研究嘅「助手」,你會唔會覺得好奇怪呢?無錯,雖然 Milgram 嘅研究,最終舉世聞名。但都有人踢爆,其實呢啲「助手」好多都知道呢個係實驗有古怪,甚至有人睇穿另外兩個人係臨時演員。即係話,呢個舉世聞名嘅實驗,好對唔住,並唔係咁 valid。
四,同 Milgram 呢個實驗同期,仲有 Hannah Arendt 所寫嘅 Eichmann in Jerusalem。呢本書嘅副題係 Banality of Evil,中譯做「平庸之惡」。後世好多人都將 Arendt 同 Milgram 嘅睇法相提並論;表面上,佢哋都係話,好多人都係用「規矩」去掩飾自己嘅惡行,好似一著上套制服,就變成另一個身份,唔再有常人嘅良知理性。但其實 Arendt 真正想講嘅係:當規矩唔合理,非人道嘅時候,任何人都有自由去「鳩做」「hea 做」。
五。但自從 Milgram / Arendt,好多人都接受咗「有啲人變得窮兇極惡,因為佢哋身處嘅環境,容許佢哋當時代入另一個身份,忘記真正嘅自己。」呢個解釋,聽落又真係合情合理。
六,Milgram 嘅老友 Philip Zimbardo,亦都做咗個探究人性善惡嘅實驗:Stanford Prison Study。佢叫學生分別扮獄卒同囚犯,佢自己就做監獄長。結果過咗無幾耐,真係有囚犯開始有啲情緒問題。最後呢個實驗要 call off。
七,如果用今日嘅標準,Milgram 同 Zimbardo 應該會成為 controversies。但當年嘅世界呢,Milgram 嘅 Obedience to Authority ,Zimbardo 嘅 The Lucifer Effect 就成為暢銷書。不過,其實都有人指出佢哋兩個嘅研究論述不盡不實。甚至有人將呢系列嘅理論,歸納成 pop psychology 之一;叫得做 pop psychology,言下之意就係呢啲嘢難登大雅之堂。
八,【題外話】Milgram 另一個都好 pop 嘅理論,就係 Six-degree of separation;亦即係所謂嘅 small world problem。
九,流行心理學大行其道,因為大家忽然間都發現,原來我哋對自己,對身邊嘅人,認知甚少。尤其是當傳統宗教影響力開始退色;流行心理學同 new age 嘅各種價值炒埋一碟,出現各種 MBTI、九形人格、NLP 、心靈雞湯等玩意。
十,Pop psychology 係偽科學。不過,其實心理學都係偽科學,甚至經濟學、社會學等,都係偽科學。
十一,偽科學,都有存在價值。先唔講現代科技,好多都係由 Alchemy 開始,現代偽科學裡面嘅理論,其實唔一定係錯晒。偽科學最大嘅問題係:你無可能證明佢係錯;即係無得證偽,無得推翻佢嘅理論。所以,偽科學好多時都係講個信字。講個信字,就無競爭。無競爭,就唔會進步。
十二,之前都有講過,科學精神只問證據;未被推翻嘅理論,就係未被推翻嘅理論,而唔係真理。不過,好可惜,當科學同政治結合,就出現好多假科學之名嘅霸權;明明證據確鑿,佢哋都話睇唔到有證據。
【延伸閱讀】偽科學與假平等
十三,所以,偽科學只要唔當自己係科學,好清楚自己提出嘅觀點,唔單止主觀,亦都可能有錯。咁樣,就唔會咁容易變成迷信。其實,心理學、經濟學等,我覺得接近哲學多於科學。
十四,我嘅心理學,就只有兩條法則;1st law 係:「人只會見到自己想見到嘅嘢。」
十五,「我想發達㗎,又唔見我發達?」我都估一定有人咁講,但我會話:「你下意識其實係個 defeatist,你都唔知自己想要啲乜嘢。」See?偽科學嘅嘢,就係你點都推翻唔到。所以,拗來都無謂嘅。
十六,我相信嘅心理學,2nd law 係:「人嘅自我身份認同,主宰咗佢嘅觀點;即係佢點睇自己,主宰咗佢點睇個世界。」又,呢個唔係科學,唔駛同我拗。
十七,近年心理學最關注嘅一個課題,就係 social media 點樣影響我哋。如果你接受以上嘅邏輯嘅話,答案就係:「呢個課題,並非一個嚴謹嘅科學研究。」事實上,所謂嘅迴音谷、同溫層,你可以話係一個現象,但有冇得推翻呢個理論呢?係唔可能。
十八,我夠可以話,因為人只會見到自己想見到嘅嘢,所以有冇 social media 呢個都係人性;未有 facebook 未有 twitter 之前,世界到處都有極端主義分子,咁又點解釋?
十九,所以,近年一浪接一浪針對 social media 巨企嘅行動,我認為係捉錯用神。2016年 Facebook 嘅 Cambridge Analytica 事件,大家仲記唔記得?最初嘅爭議係私隱問題,但到後來針對嘅重點變成 alforithm 嘅 bias。
二十,最翻來覆去嘅一點係,當初話 Facebook、Google 令右翼激進主義抬頭,但保守主義嘅一邊,又話 Facebook、Google 偏幫左翼。其實,Google 同 Facebook 嘅 algorithm 一直都有人 game,呢門學問叫 growth hack(好似係)。
廿一,早兩日見到 Guardian 訪問 Tim Berners-Lee。佢係邊位?WWW 之父你聽過未?「乜仲在生㗎,WWW 之父?」係呀,其實 WWW 都唔係好多年歷史之嘛。
廿二,TBL 話,佢處理目前 internet 嘅亂象,首先係將私隱嘅控制權歸還畀每一個人。其實我都幾認同呢個睇法;尤其是當你明白到以上講嘅 2nd law,就知道 呢個其實亦係斷絕 algorithm 令我哋自我膨脹嘅 circuit breaker。
廿三,用抗疫做例子,改變 algorithm 令派 post 嘅效率更低,其實就好似限聚令。結果,啲人只會私底下去聚,更難去做 contact tracing。Social media 嘅世界,一早就有所謂嘅 dark social ,即係透過好似 Whatsapp、Telegram、Signal 等擴展嘅資訊。
廿四,Dark social 嘅流量,其實非常之驚人;識得玩嘅,早就轉場去玩 dark social ;例子有早兩年 Whatsapp 流傳各種嘅錄音。最近都有一條,話打完疫苗會爆袋。
廿五,至於 TBL 上面講嘅「還我私隱」,其實就好似戴口罩咁,將個責任畀返每個人;雖然都唔係 100% 有效,但點都比由上而下嘅限聚令更 robust。注意,唔單係更有效,而係更 robust。
廿六,咁,有冇啲更 micro 嘅方法呢?最近我見到一個講法:ambivalence。字面解,好似解做「模稜兩可」,通常都帶有貶義。不過,我聽呢個講法就話,ambivalence 嘅意思係,可以從兩個完全對立嘅角度,去睇同一件事。係喎,點解人一定係善,又或者一定係惡?會唔會條問題本身好有問題?
廿七,記得曾經睇(聽)過畢菲特嘅拍檔 Charlie Munger 話,佢有一套思考方法,就係要強制自己一定要經歷過逆向嘅思維;即係,諗住做一件事之前,首先要自己問自己若干點解唔應該做呢件事嘅理由。通常我哋叫呢種思維方式做 contrarian。
廿八,好多歷久常新嘅制度,裡面都一定有呢種 contraian 嘅設計;我哋成日講嘅 devil’s advocate,就係教廷裡面嘅一個職位,專門就係要質疑封聖嘅決定。
廿九,當我去搵關於 ambivalence 嘅資料嘅時候,搵到一句 Fitzgerald 嘅講法: the test of a first-rate intelligence is the ability to hold two opposed ideas in the mind at the same time, and still retain the ability to function.
三十,再搵落去,竟然搵到一個更有趣嘅睇法:暫時人工智能處理唔到嘅,就係有矛盾嘅觀點同立場。作者甚至提出:Turing Test 都唔夠好,應該係要用 Fitzgerald Test。
三十一,所以,諗住調校 algorithm ,改變 social media 派 post 嘅方法,最終都只會係傾側去一邊,而另一邊嘅人,就漸漸走去睇唔到嘅 dark social,社會更撕裂,問題只係被掩飾而唔係解決。
三十二,但當越來越多人變得 ambivalent ,其實好似每個人自己有思想抗體。假如我哋相信人係只會見到自己想見到嘅嘢,being ambivalent 其實就係對身份認同都唔係咁執著;係咪好 new age,好禪呢?正如上面所講,以上所講屬偽科學嘅觀點;信則有,不信則無。
三十三,其實我哋每個人,都有好多身份;香港人,男人,女人,直,Gay,職業,家庭身份等⋯⋯不過,我哋亦都好易用對立嘅觀點,去睇自己同人哋(嘩,忽然間我都好 new age 添)。可以同時見到自己,同其他人嘅唔同身份,其實可以令我哋會變得更加包容。
三十四,無錯,Venn diagram 是個好東西。呢個亦係點解我唔鍾意「左 vs 右」呢個 mental short cut。我都幾肯定,呢個世界你要見到人與人之間嘅差異,就會見到對立同矛盾,你要見到共通之處,就會見到共通之處。
三十五,學會 ambivalence ,學會包容,唔單止係對其他人更慈悲,更重要係對我哋自己更慈悲;記住 nothing is yours except the few centimeters between your ears.
Be kind, be ambival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