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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信辦最新法規建議解讀及推測

網信辦發佈《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 

01,中國政府管呢樣,管嗰樣,就唔係新聞。正如之前同大家剖析,網信辦係十九大之後其中一個黨國合一嘅機關,全名「國家互聯網信息安全辦公室」,直屬「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總之,好高段數。

02,點解咁高度重視呢個範疇?國家安全?呢個講法,一定正確。但一定正確嘅答案,不但最 uninspiring ,亦都最易令我哋睇漏眼細節中嘅魔鬼。

03,首先,徵求意見稿,亦即係我哋香港所謂嘅「諮詢文件」,開宗明義都話,規管(佢哋話「規範」喇)目的係「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又係一定正確嘅,無乜需要補充。

04,具體管乜嘢呢?凡涉及推薦嘅算法應用同服務,包括對針對個人喜好嘅推薦、排序、篩選等,都要管;從字面去睇,唔單係產品搜尋、包括其他一切相關嘅,包括推送訊息等,都管。好表面咁睇,國家要群眾睇乜,群眾就睇到乜。

05,國家要群眾睇乜嘢呢?(第六條)「服務提供者應當堅持主流價值尋向,優化算法推薦服務機制,積極傳播正能量,促進算法應用向上向善。」從 compliance 角度,大陸嘅法律永遠都有好多曖昧不清嘅定義。

06,其實呢條法律,真正「有牙」嘅部份係:「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不得利用算法推薦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活動,不得利用算法推薦服務傳播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信息。」(第六條)

07,另外,操縱虛假帳號,影響結果,都唔可以。所以,唔單止係針對平台,而係「服務提供者」。

08,當中,都有關於保障消費者,特別係未成年人;公道咁講,呢部份都相對正路,只不過從 compliance 角度,好多概念好含糊。講開又講,有文化研究指中國屬相對 high context 嘅文化;文字嘅意思,往往要由讀者去自行演繹。相對 low context 嘅文化,例如美國,寫嘅、講嘅人,有更大責任將文字同語言嘅意思,去精準表達。

09,由第二十條開始,主要講「輿論屬性或者社會動員能力的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由國家層面,到省、自治區、市等,不但可以罰款,更加可以關閉網站,終止服務。

10,「騰訊、百度呢類公司,一定走唔甩喇。」呢份徵求意見稿上星期五公布,騰訊嘅股價,亦都震咗一震。

11,電商例如京東、拼多多、阿里等,亦點都會受影響。平台收入,除咗係上架、物流,profit margin 最高,應該係幫賣家推銷。「嗱,國家唔係唔畀你做,但又隨時可以要你合規,明唔明?」

12,好多人以為,唔識趣嘅,咪管嚴啲囉。問題係,有權執法嘅,由國家層面到省、自治區、市等,真係要好好管理各級機關嘅聯繫,都真係要用幾多人力物力。建設一個衙門,最緊要係層層都有自己可以彰顯權力嘅機會;所以,大家真係要學嘢。

13,諗返轉頭,好多年前,仍然係思歪做行政長官嘅時候,死推爛推都要開個創科局。我唔知佢係咁了解國情,定係捕風捉影之下,有殺錯無放過。到今日為止,創科局都只係做聖誕老人,周圍派禮物,未識得建立一個「壞孩子」名冊;實行「取諸於民」。

14,另外,之前「反起底法」,我認為只係小菜一碟。特區要符合國情,但凡涉及「安全」呢兩隻字,理論上都要跟到足;嗯,香港可以用到 Google 、 Facebook 㗎喎,唔知幾時有人會有人話為保障消費者,香港都要睇吓呢啲科網巨企嘅 algorithm 呢?

15,另外,唔好忘記,呢條法例唔只管平台,一切服務提供者都係受監管。所以,做 online marketing、social marketing、幫人搞 SEO 等,都自己睇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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