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香肉為餌釣水魚 (Patr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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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騙徒誘騙欲購買狗肉的人士,下載惡意手機應用程式,盜取銀行帳戶登入資料及密碼;據聞有超過十人受騙,損失金額高達一百三十多萬元。
初次得悉此事時,我的直覺是這可能是一位熱愛動物的人士所為,意在懲罰那些企圖食用狗肉的人。然而,進一步的了解讓我意識到情況可能並非如此單純。
為何我會有此想法?起初,我認為如果目的僅是為了詐騙金錢,則無需選擇狗肉這一特定且邊緣化的主題。
但很快,我又有了新的領悟,認為這一詐騙策略相當巧妙。
儘管如此,我在事件的執行過程中也發現了一些瑕疵。究竟這些瑕疵何在?
為甚麼我認為這個以狗肉為餌的詐騙應用程式,其主謀未必是動物愛護者?
有個細節值得注意:若被騙者使用 iPhone,則該程式會指示其轉賬三十元至所謂的「流浪狗之家」;但該機構表示未曾收到這些款項;只可以說,暫時尚未可以確定詐騙有心要懲罰想食狗肉的人。
但可以肯定是,用「香肉」作為誘餌的策略是極為巧妙的。記得《Freakonomics》一書中也提到,大多數「尼日利亞騙局」會用極不可信的前設,因為在詐騙過程的後期,操作相當繁瑣且有一定成本,因此詐騙者需在第一步篩選出貪婪或無知而易受騙的群體,並排除那些具有正常判斷能力的人。
另外,騙徒亦往往會針對某些有特殊癖好的人;例如,那些利用色情元素欺騙的案件,通常不是針對一般人,而是專門對有戀童癖的人,又或者是未成年人。選擇這樣的目標,原因有二:一像未成年人由於缺乏經驗,一旦受騙,他們往往不敢報警。二,如果是有怪癖的人,因為他們不願公開自己不道德的行為,往往破財亦不敢反抗。實際上,吃狗肉也符合這些特點:一方面,吃狗肉在某些地區是違法的;另一方面,吃狗肉在社會上帶有某種污名。因此,被騙的人不太可能四處宣揚自己因購買狗肉而受騙。
除此之外,還有第三個原因,這是我個人主觀的觀點。在當今社會,只有某種特殊文化背景的人,才是覺得吃狗肉是正常的。在我腦海中,今次這宗案件裡被騙的,可能都是一些年紀稍長的男性;當這些人在遭遇問題時,可能會特別注重面子,即使落入陷阱,也不太可能向他人透露,更可能選擇默默承受。
回顧事件的時間線,11 月 19 日有新聞報道揭發「香肉 App」,漁護署亦表示會進行調查。我不能確定,被騙者是否正是在那天上當,但有理由相信不少人可能是因為看到新聞,以及在 Facebook 和 WhatsApp 群組的相關信息後,才陷入圈套。
但這次騙局的美中不足之處,在於曝光一天後就被揭發「局中有局」;作為騙徒,你花費心思設局,開發應用程式,自然希望能持續更長時間;至少能夠持續一週,吸引一百多人上當吧。有主觀地覺得,策劃這場騙局的人,也沒有預計會在這麼短的時間內被揭露。
一來,他們低估了香港愛護動物人士的影響力,以及漁護署在接到信息後的迅速反應。甚至乎,那怕他們認為,反正又不是真正出售狗肉,漁護署也不可能追查到甚麼,反而有免費宣傳,吸引更多人中計。
真正的問題是,為甚麼一天之內就引起警方的注意?我認為,這是因為有個別人士被騙了大量金錢,超出了他們原先預計的心理防線而報警。
如果騙徒沒有提取受害者銀行賬戶中的所有款項,而只是提取不至於讓人報警的金額,這件事或許不會這麼快曝光。但究竟要提取多少錢才能達到這樣的效果,我也沒有一個具體的概念。
騙徒也應該不會那麼蠢。但為何最終要草草地在一天內完成收割?我認為這與騙局的整體設計有關。
根據新聞資料,騙徒要求想購買狗肉的人,輸入其網上銀行的登入名稱和密碼。在今日的網路安全措施下,僅憑帳號和密碼是無法登入網上銀行的,因為還涉及到所謂的「雙因素認證」(2FA)。這意味著除了密碼和帳戶名外,還需接收一則短訊;所以只有 Android 用戶才會「中招」,是因為該惡意程式還多做了一步,就是可以閱讀由短訊發送的「認證碼」。假設該手機同時也是網上銀行用的號碼,一旦用戶輸入了帳號和密碼,程式便會聲稱發送一個認證碼,而該程式能夠讀取手機的短訊,騙徒便能夠使用帳戶名、密碼和認證碼進入受害者的銀行帳戶。
在這種情況下,騙徒只有一次機會提取資金。從博弈論的角度看,騙徒會提取多少錢?如果每個人的帳戶只有少量資金,且轉帳限額低,他們可能只能獲得一兩萬元。大多數銀行帳戶,都有轉帳限額;但很可能其中一、兩個受害者的帳戶轉帳限額,可能非常高,達數十萬元,這些少數人可能就是被盜取特別多錢的受害者。
雖然有十幾人受騙,總損失達百萬以上,但不要假設每個受害者平均都被騙了數十萬。很多時候,都是根據 80/20 的比例分布,即時少數人承擔了大部分的損失,可能有一至兩人被騙數十萬,而其他人損失可能在數千到一兩萬之間。
假如騙徒只是騙三數千元,懷疑受害者可能不會立即察覺。這次騙局的美中不足之處在於,一來,狗肉這個題材並不足以讓受害者不敢報警;另外,騙局的設計使得騙徒在發現某些帳戶轉帳限額特別高時,可能會一次性提取大筆金額,從而提早結束這次的詐騙行動。
今次騙局由曝光到結束,只進行了兩天時間。大家試想想,開發那個應用程式需要時間;雖然從我剛才的估計來看,這個應用程式並不是高科技或難以開發的產品,但究竟這次行動究竟花了多少時間進行策劃?根據資料顯示,相關的 Facebook 專頁大約在兩個月前創建。
搭建一個 Facebook 專頁並吸引關注、加入各種群組;騙局的執行者對香港網上行銷的生態環境還是頗有了解,知到在那裡可以找到潛在的目標群體。
我膚淺的想法是:如果有其他方式可以讓「收集期」延長一點,應該可以賺到更多。例如,如果這個賣狗肉的應用程式最終真的找來一些羊肉罐頭送給這些人,他們在買了一兩次後可能覺得很滿意,之後再繼續購買。當交易量達到一定規模後,騙子們才一網打盡。到那時,每天可能已經有超過千人登錄。這樣一次性大範圍的行動可能會帶來更多收益。
但大家要記住,我不是在教導大家犯罪,我只是想說明那些高明的犯罪分子在策劃時會考慮成本與效益問題。在我們社會中,每天都有各種形式的詐騙案件發生。有些詐騙的準備時間更長,涉及的金額也不小。有些人在被騙過程中,甚至會對騙徒深信不疑,以至於當有人提醒他們時,他們反而為騙徒辯護。這些才是最高明的詐騙。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這場行動的成本效益是什麼?投入兩個月的準備期,最終只賺得一百多萬,是否值得?最大的問題是是否會被抓到。如果真的被抓到,只為了一百多萬就被逮捕,顯然是不值得的。擁有這樣的技術和準備能力,卻只賺得這麼少,是不划算的。
這件詐騙案件所謂的「黃得太快」,指的是在非常短的時間內就引起廣泛關注,導致很多人嘗試參與。據報導,中招的人數為十幾人,但我相信實際想嘗試的人數遠超過這個數字。然而,許多人的銀行帳戶設置可能未能給詐騙者機會提取資金,因此詐騙者只有一天的時間來提取現金。
從經濟學角度來看,賺取一百多萬,用兩個月時間進行鋪墊,這是否划算?最關鍵的問題是是否會被抓捕。冒這麼大風險只為了一百多萬,如果最終被捕,那肯定是不值得的。這樣的技術和策劃能力,如果只賺到一百多萬,顯然不夠划算。當然,如果沒被抓到,哪怕只賺一毛錢也算值得。
另外,騙徒最大的風險在於如何將黑錢洗白。既然是通過銀行轉賬的資金,幾乎可以一定會被追蹤,因此我對後續的調查進展非常好奇。如果最終詐騙者能夠用更高明的方法成功取得資金並逃避追蹤,那將是另一個值得關注的話題。但如果不能,我認為他們目前面臨的風險相當高。要記住,任何罪案行為最考功夫的一步是如何將非法收入變成合法;甚至 Netflix 的《Breaking Bad》劇情,表面上講製毒,但故事的另一部分是「洗黑錢」。
最後,我希望大家記住的是,不論是正當的行銷,還是不法的行為,首先還是要鎖定目標群體。雖然不知道設局者是否有意懲罰了那些食狗肉的人,但以這件事來區別目標群體,的確是高明的做法。